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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轻重的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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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轻重的依据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取决于对假药和使用假药可能性的事实的判断。推断假药的成分、性质、有效性和使用假药的可能性。虽然是假药,但不一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具体鉴定。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如果药品本身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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